各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,廊坊開發區管委會,臨空經濟區(廊坊)管委會,市政府有關部門:
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、持續優化營商環境、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,結合我市實際,現將市政府辦公室2022年12月28日印發的《廊坊市鼓勵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的若干措施》第二條“補助扶持政策”部分的(一)降低企業股改上市成本中的第四點內容修改為:“對轉入高層次板塊的企業,按照新轉入市場扶持標準補齊差額”。其他政策措施保持不變。
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。有效期與2022年12月28日印發的《廊坊市鼓勵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的若干措施》保持一致。
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4年4月26日